民盟郑州市委机关人员学习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编辑:民盟郑州市委 发布于:2021-11-22

1112日,民盟郑州市委秘书长宋喜玲召开机关办公会,传达领学了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郑创文办[2021)3号)。文件对郑州市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材料申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过学习,大家了解到:2021 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开局之年。网上材料申报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涵盖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 年版)全部 9项测评项目、72 项测评内容和87.1%的测评标准。全市绝大多数单位按照省会创文办任务分工及早部署、全面落实创建任务,优质高效报送创建材料,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但市检察院等极个别单位经创文办多次督促提醒,仍不按要求落实创建任务、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创建材料,或不按要求补充完善材料。经研究决定,对市检察院作出如下处理:(一)接通报后 3日内,报送整改方案至省会创文办材料组及市文明办城市处;(二)接通报后7日内,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并按要求报送合格材料至省会创文办材料组;(三)对市检察院予以问题提示,年度文明单位复查中作为重点单位进行复查,并扣除相应分数;(四)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扣除相应分数;(五)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一)(二)项所列工作任务的,将依据《郑州市文明委关于对在届文明单位实行问题提示、警告、限期整改等动态管理措施的通知》《郑州市文明办省会创文办省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网上申报材料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给予警告处理,并停发单位所属人员1个月文明奖。大家深刻认识到:全国文明城市新一轮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市上下一盘棋的全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为省会郑州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积极能量。《郑州市文明委关于对在届文明单位实行问题提示、警告、限期整改等动态管理措施的通知》《郑州市文明办 省会创文办省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网上申报材料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的印发和实施,表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级文明单位和所属人员,不是旁观者和局外人,都是创建主体,人人都有创建责任,人人代表城市形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全力支持和共同参与。

作为全国文明单位之一民盟郑州市委机关所属人员,大家一致表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一是做文明城市的宣传者。要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做文明传播的典范。二是做文明城市的践行者。要不断提升秩序观念和文明素质。三是做文明城市的监督者。发挥“创城啄木鸟”的监督作用,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活动中来,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身体力行争作表率,汇聚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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